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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ZDDBG216556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5〕59号
发布机构: 厅路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2-2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当好先行官。

二、总体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已实现沥青或水泥硬化的等外农村公路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成县乡道和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设置率100%,乡镇专职农村公路管理站(所)设置率100%,100%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100%建制村安排专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必要的管理经费,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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